空铁联运视野下的安检互认策略研究

林薇薇 编 辑:王亚玲 2024-11-25 16:40:00

  

  摘要“航空+高铁”融合发展是践行交通强国战略,打造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的关键抓手。打造以机场为核心的综合交通枢纽对于充分发挥机场区域经济发展“动力源”作用意义重大。在此发展背景下,加快推动空铁联运建设,有助于提升城市经济辐射能级,大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实施安检互认是实现空铁联运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环节和关键支撑,本文通过对推动安检互认的重要意义、实施路径、寻求突破点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一、推动安检互认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安检互认是加快空铁联运深度融合的重要引擎 

  2017年,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各种运输方式共建共享售票、取票、乘降、驻车换乘(P+R)等联运设施设备。鼓励枢纽站场设置封闭、连续的联运旅客换乘通道,并通过跨方式安检标准互认,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减少旅客换乘过程中的重复安检。”1当前,覆盖中国大部分交通运输的两大主体是中长线的航空运输和中短线的高铁,实现空铁联运,将是有力提升中国公共交通动能、运能、势能、效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空铁联运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具备联运外在的“硬联网”--旅客联程运输系统,包括建设运营管理子系统(联程运输规划、联程运输组织、运输管理机制等),实现“空间联运”;建设运输资源子系统(各运输方式线路及设备、换乘节点及设备等),实现“时间联运”;建设信息技术子系统(各运输行业间互换信息、各运输行业与旅客互换信息等),实现“信息联运”;建设服务对象子系统(各行业间对创新联运客票及服务产品、非正常联运下的承运人责任划分、旅客权益保障等),实现“服务联运”;建设管理对象子系统(各行业间对内部工作人员和旅客的管理),实现“管理联运”;还要需要具备内在的“软链接”--换乘安检互认,实现“安全联运”,进而最终实现“一票到底”“一站直达”“一检到底”。 

  目前,我国开展空铁联运服务有三十余个机场,有一部分是由机场提供服务,有一部分是由航司提供,还有一部分是由航司、机场、地方政府、铁路部门、第三方平台等主体联合提供。这当中有部分机场设置了高铁站,有部分机场与高铁之间通过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或摆渡车实现间接接驳,还有一部分机场在建机场高铁站。2不管是直连方式还是间接接驳方式,“硬联网”仍在逐步建设当中,尚处空铁联运发展的初级阶段。待“硬联网”逐步完善并推动安检互认“软支撑”后,将有助发挥空铁联运三个层面的效益最大化。一是对旅客而言,实现徒手轻松旅行,减少多次换乘中重复安检,减少通关时间,出行更便捷,体验更舒适;二是对城市交通而言,更利于在繁忙时段疏导人流,减轻的客流压力,降下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三是对运输行业而言,铁路与航空企业可减少相应的安检员,减轻企业运营成本,减少社会公共资源的支出和浪费,实现轨道运输与航空业双赢。 

  (二)实施安检互认是满足空铁联运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 

  2021年,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的《联运旅客换乘流程优化工作的通知》指出:力争“十四五”期在部分具备条件的综合客运枢纽实现空铁(轨)联运旅客换乘流程优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求。推动全封闭免安检换乘通道改造和建设。3目前我国空铁联运发展尚未开通安检互认服务,航空与高铁“两站一检”尚处于概念阶段。在国家大力发展综合交通一体化的进程中,推动安检互认是满足空铁联运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民航在安检互认方面发挥“主动融合、积极牵引”大有可为。民航安检在交通运输业享有安全系数最高、检查标准最严、查堵范围最广、采取措施最严的声誉,是公共交通中最有力的安全保障机构。可依托其使用的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掌握庞大旅客信息优势,助力国家全面构建“大交通”“大安全”“大网络”格局,建立“适应大运行、推进大协同、共建大数据”的工作机制,借助信息化、数字化新技术在交通系统内进行安保技术跨界服务。通过系统建设一体化的旅客信息平台、运行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对旅客赋予“数字身份”,打造统一的旅客安全大数据底座,实现跨行业数据交互共享,构筑全面感知的安全网络,推动在高铁、地铁、火车站、港口、口岸等领域进行核心技术与管理的跨界输出与运用,为实施安检互认夯实安全基础。 

  二、推动安检互认的主要思路 

  安检互认作为空铁联运发展的关键因素,推动实施应满足以下条件,可畅通六大路径加快建设: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编制联程安检工作指引。由于航空和铁路长期分属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各自自成体系,均有自己的法律法规和规划设计的技术规范,对多式联运发展造成许多机制体制的壁垒和技术障碍。4交通部应统筹做好顶层设计,组织各行业联合编制联程安检工作指引,明确安检责任、检查标准、查控目录、设施建设、新技术应用等内容,为推进安检互认提供操作指南。 

  二是明确安全主体,划清安全管理界面。在推进安检互认中至少涉及旅客两段以上的旅程,如果联运旅客通过一次安检但最终出现安全问题,如何明确安检的实施主体及界定安全责任归属问题,是社会各界最聚焦的问题之一。目前综合交通枢纽的安检分属不同主体,各自按照不同部门确定的管理职责和安检标准、要求落实各自责任,分段安检的责任是清晰的。但联运以后,如何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及其管理界面(如风评估险、风险管控、应急处突等具体界面),需要立法部门统筹制定适用的新规则。 

  三是统一安检标准,为便捷换乘创造可能。将机场、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之间对旅客及行李等安检标准、禁限要求调整一致,是实施换乘互认的基础。民航、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均有各自的安检标准和规范,各自安检的培训体系不同、安检员资质要求不同,检查的标准和规范等级也不同,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启动时间较晚,各项安检制度尚不健全,各地执行政策略有差异,在全国尚未形成统一的安检执行标准。对于禁带物品目录也存在不小差异,导致各地安检要求不同。 

  在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安检互认方面,尽管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运行方式和安全性要求相似,两者间实施安检互认的难度不大,但目前各城市轨道交通安检目录主要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自行建立,内容各不相同。当前已实现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安检流程优化的枢纽,主要是通过城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当地铁路管理部门采取“一事一议”的做法,修改轨道交通安检目录,共同签订合作协议的形式实现。在民航与轨道交通安检互认方面,目前民航与轨道交通对人及行李等物品的安检标准、安检目录及禁限物品等不一致,安全工作流程也不一样,如对进入机场的人员首先要进行防爆检查,轨道交通通常不进行防爆检查;机场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锂电池,而轨道交通允许携带;对于符合要求的刀具,可以托运随行,但轨道交通严禁随身行李携带刀具乘车。民航与轨道交通之间安检标准不统一、禁限制要求不一致导致民航和轨道交通间推进安检互认困难较大。 

                          部分安检标准差异比较 

物品 

民航 

铁路 

城市轨道交通 

(以北京为例) 

防爆检测 

检测 

不检测 

不检测 

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的充电宝、锂电池 

允许(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两块) 

允许 

允许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锂电池 

禁止 

允许 

允许 

菜刀、美工刀(刀刃长度大于6厘米)、弓 

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禁止 

禁止 

打火机、火柴 

禁止 

打火机(2个)、火柴(2盒) 

打火机(2个)、火柴(2盒) 

液体物品(超过100ML) 

禁止 

允许 

允许 

 

禁止随身携带;可托运的物品 

允许 

允许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关于旅客联程运输安检互认情况(会议材料) 

  四是采取有效隔离,确保环境干净密闭。实施安全检查后,需要一个相对密闭的物理空间,对已检人员、物品与未检人员、物品进行隔离,防止传递违禁物品。2019年10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与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场等相衔接的车站,提供的安检场地应为安检互认提供便利,以减少重复安检,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该办法虽然为安检互认提供了支持方向,但无相应强制性要求,仅是指导性的规定。5当前对于已建成枢纽或高铁,应由铁路、民航主管部门会同地方政府加快对具备条件的既有综合客运枢纽进行实体或柔性换乘通道的改造和建设。对于拟建枢纽或高铁,推进站场设置封闭、连续的联运旅客换乘通道,强化一体化规划、一体化设计、一体化建设。建立统一、连续、明晰的换乘导向标识系统,为减少多次安检提供设施条件。 

  五是加快新技术应用,为互认提供智能支持。积极探寻人工智能、智能生物识别、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5G等先进技术应用与安检业务深度融合的路径,加快试点毫米波安全门、远程集中判图、WIFI嗅探装置、太赫兹人体安检仪等运用,构建“前端全面感知、中端快速安检、后端综合研判”的数字安检平台,6探索综合采用“电子围栏+人脸识别+全程监控”等科技智能手段,重点解决不具备实体设施改造的枢纽节点安检免检问题,为安检互认提供科技保障。 

  六是推动安检前置,创新联程运输模式。充分发挥新技术的科技动能,打造前置安检,鼓励发展“行李直挂”、“徒手旅行”等联程服务产品,优化异地候机楼、城市轨道交通值机点运营模式,实现“到高铁站即到机场”的人性服务,为更大范围、更高质量提升旅客出行体验创造条件7 

  三、推动安检互认的对策建议 

     (一)寻求政策上的突破,争取各方支持 

  一是交通部门需转变思维,从服务国家战略发展角度出发,用全局思维、大局思维、战略思维和高屋建瓴的眼光看待空铁联运建设。建议交通部成立专项政策工作小组(或以项目制形式推进),打破各行业狭隘的“本位利益”思想限制,统筹组织发改委、铁路、民航、公安等部门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形成共识,合力推进。首先,欧洲空铁联运之所以能够成功推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铁路和民航运输企业实现了深度合作。如德国空铁联运服务的经营主体AIRail Service由汉莎航空股份公司、德国铁路公司和法兰克福国际机场三家企业合资组成8】。当前我国空铁联运只是简单合作,从市场长远获益角度看,空铁联运对航空市场更受益,对高铁市场获益不明显,这是在联运过程中,航空公司会主动牵头,铁路部门进行简单配合的深层次原因,建议交通部做好顶层设计,解决因行业利益分割造成主观能动性不足的根本原因。其次,因顶层设计没有统筹设置明确的运营主体,双方都没有把空铁联运作为核心或关键业务,导致其市场份额及影响力一直停滞不前。建立由航空公司、铁路、机场管理部门共同出资组成的运营实体是空铁联运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建设空铁联运信息系统、完善空铁联运服务的基础。空铁联运实体应共同承担各项业务的职责,通过完备的联运服务和市场营销不断扩大市场,实现航空、铁路、社会、旅客的多赢。8 

  二是建议交通部组织铁路、民航、地方政府共同研究确定拟支持的安检互认重点区域及重点项目清单。 

  三是建议交通部组织双方加强开展调研,便于研究制定安检互认试点示范的专项工作方案,重点明确试点内容、重点任务及支持政策等7 

  (二)寻求机制体制上的突破,实现共建共享 

  建议交通部成立专项机制工作小组(或以项目制形式推进),组织铁路、民航、公安等部门共同建设旅客信息共享平台和运营信息系统,构建“大协同”工作机制,发挥出“大运行”的作用。 

  尽管当前将机场、高铁、地铁、长途汽车等已有的运营信息系统整合在一起,难度非常大,因为各系统不仅是由不同的部门管辖,而且他们还有各自不同的法律和技术规范。在南非,全国民航机场用的是同一套信息系统。建议由交通部统筹打破跨行业壁垒,推动信息一体化建设。目前,虹桥综合交通枢纽是将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营信息(时刻表)显示在同一块屏幕上,方便旅客选择所需要的交通方式和班次。并在这个运营平台上纳入日常管理以及灾害报警系统,进一步整合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营指挥,逐步建立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的运营指挥系统和应急救援系统,最终与上海市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对接。9 

  (三)寻求分步试点突破,逐步实现一体化联运 

  在跨行业间打通壁垒,促进国家政策突破,是一个需要时间逐步攻破的过程。建议空铁联运建设分步推进,围绕“旅客行李”联运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步,在条件成熟的高铁站试点托运行李联运。对于“高铁+航空”的联程旅客,旅客进入高铁站,接受前置安全检查(含防爆检查),将行李交付集散点(或由第三服务方直接在站台收集联运旅客行李),由集散点负责行李运输及安检。旅客办理托运行李后,与托运行李不再接触。然后乘坐航空代码共享的高铁专列。托运行李统一由机场大巴(或第三服务方及其他运输形式)运输(全程接受监控)到机场后,可在机场后台过检一次,这既不影响旅客体验,也强化了试点期间安全风险防控,再进入航空器。由于航空的安检标准要高于铁路,对于“航空+高铁”的联程旅客,旅客降落机场后,机场将联程旅客的行李直接运往高铁车站的行李集散点,行李无须在车站再次接受安检。旅客到达高铁车站后只需自取行李、直接乘车,减少旅客多次行李搬运及安检的麻烦。8 

  在托运行李互认这个环节,托运行李的航空检查规则重点是爆炸物,高铁检查规则的重点是刀具。类似生活中常见的充电宝、锂电池、火种、刀具,可统一调整标准,全程不允许托运。 

  第二步,试点旅客和随身行李联运的单向互认。目前旅客随身行李的航空安检规则和高铁安检规则差异化较大,安检标准一时难以统一,需要交通部对互认标准进行统筹统一制定,才利于落地执行。考虑换乘的特点及对安全性的要求,在对其安检互认安全风险评估后,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可先推动铁路认可民航安检结果,进行单向安检互认,最大化为旅客出行提供便利。 

  第三步,试点旅客和随身行李联运的双向互认。待政策、机制、标准等条件成熟,旅客一进高铁站,在前置安检点接受安全检查(含防爆检查)后,乘坐航空代码共享的高铁专列下车后,通过机场转运大巴(高铁未连入航站楼)抵达航站楼或通过专用通道直接步行进行航站楼(高铁连入航站楼),经过专用安检通道进入隔离区(免于再次安检),然后登机。推动空铁联运双向安检互认后,可以此为突破口,逐步在多式联运中扩大查验结果互认范围。 (作者:林薇薇 民航智库专家)

 

  参考文献 

  【1】 关于加快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Z】.国家交通运输部,交运发〔2017〕215号 

  【2】 聂磊.提升综合交通效能 推动空铁海深度融合【Z】.民航智见,第十八期线上会议2023年8月29日 

  【3】 联运旅客换乘流程优化工作的通知Z】.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交运发〔2021〕71号 

  【4】 张瑞珠.探寻数字经济时代民航安检“走出去”之路【J】.空运商务,2022(10):13 

  【5】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Z】.交通运输部,2019年10月 

  【6】 蒋宝华.安检互认视角下城市轨道交通安检优化研究【D】.2020年4月10日 

  【7】 旅客联程运输安检互认情况(会议材料)【Z】.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2020年11-15 

  【8】 张懿.以德国法兰克福机场为例,推进我国空铁联运特色发展新思考【J】.空港经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20220315 

  【9】 刘武君.浦东国际机场规划故事【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9年6月